外資投資企業變更登記常見問題
1: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的合作方是否可以是中國個人,即作爲一家外商投資企業,是否可以與中國個人合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
答:可以。
2:外商投資企業購買內資企業股權後,被投資的內資公司在進行股東變更登記的同時,是否會在變更營業執照上加註“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字樣?
答:對于該被購買股權的內資公司,其營業執照上將會加註“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字樣。
3:某公司爲外商獨資的印刷企業,在上海有印刷許可證。再投資外地開設分公司,是否還需在當地辦理印刷許可證?
答:如分公司從事印刷,需在分公司當地辦理許可證。
4:如果外商投資企業以人民幣利潤再投資,那麽在新公司的章程中提到的註册資本是應該以人民幣表述還是應該以等額的外幣表示?
答:以人民幣表示。
5:外資企業再投資需要辦理什麽手續?是否需要辦理投資主體資格證明?
答:外商投資企業對外投資不必再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投資資格證明,只需要符合《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得暫行規定》即可。到擬接收投資的企業的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6: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的條件?
答:
(1)企業註册資本已經全部繳清;
(2)無不良經營記錄;
(3)如被投資行業爲特種行業或者外資限制類行業,則需要前置審批。
7:根據有關文件,發現外商獨資企業再投資的要求是企業開始盈利。請問如果前兩年盈利,最近一年虧損了是否就不能投資了?對外投資額度是否不能超過公司的淨資産50%?
答: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再投資需要其開始盈利的規定已經取消。企業如果需要對外投資,審批和工商部門不再考慮其是否盈利。
8:請問外資公司利用未分配利潤再投資成立的獨資公司爲外資企業還是內資企業?
答:應該按照外資企業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