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點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爲限。
(2)股東的財産與公司的財産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産投資公司後,該財産即構成公司的財産,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産。同時,公司的財産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産是沒有關係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况,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産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産,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産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鬆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權限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有上限,人數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權限較大,董事經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沒有上限,人數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複雜,所以股東會的權限有所限制,董事會的權限較大,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况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於公司的人數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可以不經過注册會計師的審計,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規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於股東人數衆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過注册會計師的審計幷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