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維護指南之一:公司註冊後的維護責任
一、通知公司註冊處關於公司的各項變更
公司註冊成立後,如發生以下各項變更,公司必須以指定表格、於規定期限之內,通知香港公司註冊處:
1、變更公司授權註冊資本及發行股份
2、變更公司名稱
3、變更公司董事(辭職、新委任)或變更董事的個人資料
4、變更公司秘書或變更公司秘書的個人資料
5、變更註冊地址
二、通知稅務局關於以下事宜的變更
公司開始營業後,如果發生以下變更,公司必須以規定時間內以指定表格通知稅務局
1、變更公司名稱及變更公司業務名稱
2、變更公司營業地址
3、新員工的入職和員工的離職
三、周年申報表
在成立爲法團的周年日後42天內,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周年申報表(“AR”)和周年年報登記費。登記費詳情如下:
》如在成立爲法團的周年日後42天內上交周年申報表-港幣105元
》如在成立爲法團的周年日後42天之後但在3個月內上交周年申報表-港幣870元
》如在成立爲法團的周年日後3個月之後但在6個月內上交周年申報表-港幣1,740元
》如在成立爲法團的周年日後6個月之後但在9個月內上交周年申報表-港幣2,610元
》如在成立爲法團的周年日後9個月之後上交周年申報表-港幣3,480元
如周年申報表未有在上述限定期限內提交,公司、每名董事、秘書及經理可能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失責罰款。每次失責最高可處罰款港幣50,000元,如持續失責,則可處以按日計算的失責罰款每日港幣700元。啓源的公司秘書的年費中已包括準備周年申報表及協助報備。
四、換領商業登記證
對於已登記的業務(有限公司、合夥公司、獨資公司)商業登記署會在現有商業登記證有效期届滿前約一個月發出商業登記繳款通知書。經付款後,該繳款通知書便會成爲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啓源的公司秘書的年費中已包括協助換領商業登記證。
五、所得稅申報表
在公司成立後的第18個月,公司會從稅務局收到稅務申報表。公司有義務在該報表發出日起一個月內將填寫完整的稅務申報表連同有關財務報表(利潤表、資産負債表、審計表),以及雇主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一幷遞交稅局。遲交上述稅務申報表可能導致處罰。啓源可協助您準備有關財務報表及稅務申報表。具體收費請聯絡我們。
若公司董事確認該公司幷未有業務發生或沒有在香港本地獲得利潤的話,可以向稅務局遞交豁免申請表。
六、雇主報稅表
每個雇主都會於每個財政年度的第一個月(即每年4月份)收到香港稅務局發出的一份雇主報稅表。雇主必須於收到稅表後一個月內填妥該表格,幷交回稅務局。該報稅表的目的在於向稅務局申報剛結束的上個會計年度支付予每個員工的薪金及其他費用。
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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