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公司簡介 服務範圍 投資中國 資訊中心 文件下載 常見問題 聯絡我們
請輸入查找的關鍵字:
標題查詢 內容查詢

香港公司註冊程序和費用
英國公司註冊程序和費用
註冊貝里斯公司
註冊英屬處女島公司
註冊美國特拉華州公司
註冊薩摩亞公司
註冊澳大利亞公司
註冊紐埃島公司
註冊馬紹爾群島公司
離岸公司註冊費用
註冊中國商標
註冊香港商標
註冊臺灣商標
註冊澳大利亞商標
註冊歐盟商標
註冊德國商標
註冊新加坡商標
商標註冊費用
美國商標註冊費用
商標分類目錄
法國商標註冊費用
如何開立銀行帳戶
商務套餐服務
商務秘書服務
查冊服務(香港)
會計報稅服務
國際標準刊號ISSN申請
商業登記服務
空殼公司名單下載
常見問題解答
各類協議書下載
公司註冊流程
香港政府部門及主要銀行
付款方式
快遞費用

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即香港分公司)的定義

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即香港分公司)的定義

非香港公司,NON-HONG KONG COMPANY, (前稱海外公司,oversea company,即香港分公司)是指在香港以外地區成立爲法人幷於《公司條例》生效後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公司,以及在香港以外地區成立爲法人幷于《公司條例》生效前已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而且在《公司條例》生效時仍繼續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公司。《公司條例》第11部對海外公司作了專門規定。

非香港公司 (前稱海外公司,即香港分公司)的註冊

於1984年8月31日當日或以後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海外公司,須於該營業地點設立後1個月內,將下述文件交付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組織公司或界定公司組織的憲章、法規或公司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或其他文書的經核證副本。具訂明格式載有公司董事及秘書詳情的董事、秘書名單。具訂明格式的名單,其內載有一名或多名居于香港幷獲授權代表公司接受須向公司送達的法律程式檔和通知書的人士的姓名及地址,及公司在香港的主要營業地點及該公司在其成立爲法人地方的主要營業地點及註冊辦事處的地址;授權他人代表公司接受送達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委任備忘錄或授權書,或其他文件,該委任備忘錄、授權書或其他文件須有公司印章或以對公司有約束力的方式由他人代表公司簽署。該公司注册證書的核證副本,或該海外公司按其成立爲法人所在地的法律、慣例不發給公司注册證書的,則應提交公司註冊處長認爲足以證明其成立爲法人的其他證據。除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屬私人公司或實際上具有與私人公司相同的一般特徵外,要交付公司最近期帳目的經核實的副本。上述文件如以英文以外的語文撰寫,則須提交經核證的英文譯本。遵從該規定的海外公司,註冊處長須將其名稱記入海外公司名冊,並簽署證明有關公司是依據《公司條例》第11部註冊的公司(香港《公司條例》第333條)。

任何在1994年4月29日前註冊的上市海外公司,均須在1994年4月29日後3個月內,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一份具訂明格式的董事名單,(香港《公司條例》第333(2A)條)。

對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即香港分公司)文件的送達

任何根據《公司條例》第11部註冊的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均須有一名居于香港獲授權代表其接受送達法律程式文件及通知書的人,如該人死亡、喪失行爲能力或因其他款能預見的原因而不能够代表公司行事,則公司應在事後指明另一人代替該不能行事的代表人,幷向注册處長登記。任何須向某海外公司送達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書,如交如此委任的代表人或留在該代表人的位址或以郵遞的方式送交該人,則視爲送達。如某海外公司沒有如此委任代表人,或已委任的代表人已去世、不再居于香港、拒絕接收或因任何原因不能送達,則有關檔可以下述方式送達:?將有關文件留在或寄往該公司在香港設立的任何營業地點;如該公司在香港不再設有營業地點,以挂號方式將有關文件寄往該公司成立爲法人地的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如幷未有如此登記的地址,則將文件留在或寄往該公司于以往3年內曾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地方。

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即香港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雖然在香港開設營業地並進行了登記,這並不意味著與其在香港以外地區成立法人的公司相分離而獲得一獨立的法人資格。除非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的名稱或商號因某種原因而被註冊處處長指令更改,非香港公司(前稱海外公司)仍使用其既有的名稱。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料或者協助,請致電本公司各辦事處:

香港辦事處:+852 2341 1444
深圳辦事處:+86 755 8268 4480
上海辦事處:+86 21 6439 4114
北京辦事處:+86 10 6874 8420

或發電郵到 enquiries@bycpa.com.

香港官塘巧明街111號富利廣場803室 電話:+852 23411444 傳真:+852 23411414
深圳辦事處 電話:+86 (0755) 82684480 82684483 82684484 82684485 傳真:+86 (0755)82684481
上海辦事處 電話:+86 (021) 64394114  64397310 傳真:+86 (021) 64394414
網址:http://www.by-cpa.com  電郵:info@bycpa.com 北京辦事處 電話:+86 (010) 68748420 傳真:+86 (010) 68748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