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離岸公司
如何選擇最合適的離岸公司進行國際貿易或投資,往往是有困難的,需要考慮周全。
大部份熱門的離岸公司註冊地都沒有外匯管制。採用公司法以滿足不同的國際貿易需求。選擇一個非常適合公司和個人特殊需要的離岸公司註冊地是很重要的。一般來說,它應該具備以下特質:
政治經濟穩定
對希望在海外投資或營商的人來說,先決條件是選擇一個政治及經濟皆較為穩定的國家或地區,以便盡最大可能地降低風險。
專業基礎設施
所有海外公司都需要法律和會計服務。因此,必須選擇一具有成熟的專業服務市場的離岸公司註冊地。
交通和通信
重要的是,一個離岸公司註冊地要有現代化的交通和通信設施,包括航空、郵政和電信系統,以便能夠最迅速地開展業務。當然,如果您所設立的離岸公司其主要用途是作為控股公司,則不須考慮此項因素。
語言
雖然現在,許多國家都已具備許多雙語或多語的人才,但英語的普及率在商業書信及業務往來上仍極為重要。良好的英語能力,可保持企業與該管轄地及其它國家往來文件及溝通之正確性;
並可在遭遇其他問題時迅速共同解決。
銀行服務
雖然大部份離岸公司都能夠在世界各地與銀行打交道,但許多人仍然喜歡在公司註冊地開立公司帳戶。因此,很重要的一點,一個境外公司註冊地要有全面的銀行服務,並能使用國際銀行設施。如果您所設立的境外公司其主要用途是作為控股公司,此因素也不在考慮之列。
立法
現在,世界上有五十多個國家或地區制定了離岸公司法。最基本的標準是,法規是現代的、靈活的、應包括下列特點:資本要求低,法定的登記備案義務最少或任意選擇,能夠在全球任何地方舉行董事會議或股東會議,能夠任命職業董事、高級職員和名義股東,發行無記名股票,以及對會計紀錄不要求審計,或對會計記錄的審計要求可任意選擇。而且,立法最好可保障客戶商業活動的保密性和完全隱私權。
稅收
可以把全球所有的司法管轄區分為下列兩大類:
1. 締約司法管轄區
2. 非締約司法管轄區
謀求利用雙重課稅條約豁免的客戶,通常都希望在締約司法管轄區建立公司以儘量減少來自締約國的股息和專利權費支付的預扣稅。締約司法管轄區可為客戶提供一副 "非海外的形象",可促進國際貿易,外表頗具吸引力。客戶使用非締約司法管轄區建立的公司,主要是因為海外公司所帶來的利潤不需征公司稅,通常只要求公司支付一筆固定的年度執照費。
因此,選擇一個締約離岸公司註冊地,是根據對其生意所涉及的徵稅問題來評估的。在通常情況下,大多數貨物和服務的國際流動和往來,不受締約離岸公司註冊地所局限。相反而言,客戶可利用締約國(或地區)的特點在某些國家的投資上,儘量減少課稅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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