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銀行開戶的具體要求
不同銀行對客戶開立香港銀行公司戶口之具體要求並不相同,總括來說,一般主要有以下幾項要求:
1. 各公司董事需持護照(如果沒有護照,可以通行證加身份證代替)
2. 各公司董事需親身前來香港銀行見證護照及簽字式樣
3. 各董事提供本身個人銀行介紹信(任何銀行皆可),內容注明開戶年期及閣下為優良客戶或並無不良記錄
4. 提供本身業務上的證明,例如公司推廣單張、發票等證明
5. 由授權仲介人發介紹信函予銀行
6. 提供股東、董事地址證明
個別銀行之要求撮要如下:
|
香港渣打銀行 |
香港東亞銀行 |
香港匯豐銀行 |
1. 董事須持護照 |
需要 |
需要 |
不用 |
2. 親身到香港見證簽字 |
需要 |
需要 |
不用 |
3. 提供個人銀行介紹信 |
不用 |
不用 |
不用 |
4. 提供業務證明 |
不用 |
不用 |
需要 |
5. 仲介人介紹信函(我事務所提供) |
需要 |
不用 |
不用 |
6. 提供股東、董事地址證明 |
需要 |
需要 |
不用 |
由於渣打銀行對英屬維京群島(BVI)公司的開戶要求有所收緊,公司股東需向銀行提供個人地址證明(水、電、電話費、銀行月結單等)及公司本身的營業地址證明,例如共用事業單位發個給公司的帳單。但由於離岸公司是新公司或者不會有營業地址,不可能有本身公司地址證明,故銀行可能要求提供股東擁有之其他公司地址證明,例如註冊證明書或商業登記證等文件。
相關資料:
開設公司賬戶之程序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料,請致電本公司各辦事處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