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機構
西班牙的商標主管和受理註冊的部門是國家工業產權註冊局。
註冊程式
商標註冊程式為:商標申請人到國家工業產權註冊局商標處進行登記,商標的生效日期以工業產權註冊局批准之日為准。
申請資格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商業者、或自然人。
異議
有關申請報告將刊登在《工業產權官方公報》上。如兩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可視為獲得通過。商標一經合法註冊就獲得了專有權,受到法律保護,其他任何公司和個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無權使用。
保護期
每個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
申請所需時間
整個註冊手續需時8-15個月。
申請商標註冊需要材料
1)申請表 ;
2)商標說明(一式兩份);
3)另一份以16開紙書寫的商標說明;
4)商標鉛版;
5)50個商標清樣;
6)原商標註冊地證明;
7)行業補充證明(指對以前未在其他註冊機構進行過註冊的證明檔);
8)上述檔的目錄。如涉及到藥品,還須出具藥劑師、醫生或獸醫的證明。
註冊費用
第一步:查索(選擇性質)
于一個種類查索USD200; 額外每個類別:
不含圖案之標誌USD200。
第二步:申請註冊
一個類別US800; 額外每個類別USD650。
第三步:申請證書
一個類別USD200; 額外每個類別USD200。
付款時間和程式
客戶需于本公司開展每個步驟之工作前支付該步驟工作之費用。
備註
(1)上述各項費用已經包括本公司的服務費,政府規費和稅款,但不包括檔快遞費用或檔公證費用。
(2)上述各項費用不包括復審、異議費等。如果商標申請被初步審定公告後遭他人異議或商標申請被駁回後申請復審,還會有一定費用,根據具體情況商定。
(3)上述各項費用不包括翻譯費用,如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