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商標註冊制度簡介
意大利(義大利)商標註冊主管機關
意大利(義大利)專利和商標局
意大利(義大利)商標申請註冊的主體
任何具有表現形式的新標識,尤其是文字、包括個人姓名、設計、字母、數位、聲音、商品或其包裝的形狀、顏色組合或色調均可註冊為商標。
申請資格
根據意大利(義大利)商標法,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商業者、或自然人。
商標圖樣
申請必須附有商標圖樣,且應寫明商標用以區分的商品或服務的種類。
商標樣式必須繪畫在不反光的白紙上,其長與寬均不得超過5cm X
9cm/份。
黑白需6份商標圖樣(如非圖案只需一份),如注冊商標不是英文,則附上一份英文說明。
優先權
如來自國外的申請中要求優先權或因商品或與提供服務相關的展覽要求優先權,申請人應向意大利(義大利)專利商標局提供證明優先權存在的檔和資訊。
意大利(義大利)商標的保護期
保護期十年,從申請日算起,至十年後申請日所在月的最後一日為止。以後,每次續展十年。
代理人
在意大利(義大利)境內有住所或營業場所的,在原則上可以去專利局或專利法院直接申請註冊。如果沒有,任何人都必須通過意大利(義大利)的專利代理人或律師代理。需要簽署委託書,無需公證。
註銷申請
商標權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時候全部或部分(指部分商品或服務)放棄注冊商標。在申請過程中,可以隨時撤回,或減少商品或服務項目。
申請書
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
注明:商標名稱、指定使用之商品類別、商品名稱及申請人(或企業)姓名、名稱、住(居)所、營業地址。
撤銷註冊
(1)如果因為商標所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商標成為商品貿易或服務的通用名稱;
(2)如果因為商標所有人或經其同意在其註冊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的方式和內容誤導了公眾,尤其在商品或服務的性質、品質或地理來源方面;
(3)如果商標與法律、公共政策或公認的道德準則相抵觸。
(4)如果商標在註冊5年內未被商標所有人或經其同意在商標註冊的商品或服務上真正使用,或者,連續5年停止使用,那麼,該商標也應被撤銷,除非商標有法定理由不使用。
相關資料:
意大利商標註冊費用和註冊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