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 元旦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 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 春节
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 清明节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劳动节
5月1日放假。
- 端午节
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中秋节
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幷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