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联系我们 空壳公司 付款方式 注册流程 繁 体 版 English 服务论坛  

资 料 查 找
请输入查询的关键字:


标题查询 内容查询

相 关 资 料
注册马绍尔公司
注册文莱公司
注册巴拿马公司
香港公司组织章程
香港公司之资本变更
香港政府部门及主要银行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好处
香港独资合伙成立程序
热 点 信 息
当前位置:首页 >> 香港商务服务 >> 其它类型公司
无限公司之定义
文字 〖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无限公司之定义

无限公司

无限公司(unlimited company)指依照《公司条例》注册成立,其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公司。在香港,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登记的独资或合伙企业也被称为无限公司,但独资和合伙企业与无限公司的不同之处是前二者并不具备法人资格。

无限公司分无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和有股份划分的无限公司。股份的划分并不影响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股份划分的作用在于划分股东之间的责任和控制权,股东也可转让股份。但由于《公司条例》第1701)条的规定,无限公司的股东即使已经离开公司,仍可能因该条的规定而负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这样,股份的转让并不能使股东真正脱离公司,这是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效果大不相同的。

无限公司的成员一般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但属于私人公司的无限公司除外。

尽管无限公司的股东负担无限责任,并不意味着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不分彼此的。无限公司与其成员仍是相对独立和相互分离的法律主体。故无限公司的债务和其成员的债务相互分开,无限公司的债权人不能针对个别股东起诉,被诉的无限公司将视情况要求其股东按比例向公司缴纳款项。

根据《公司条例》第19条,无限公司可以重新注册为有限公司,其手续为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长递交一份公司成员大都愿意将无限公司转为有限公司的决议。但改组后的公司对其改组前的权利义务不发生影响。


上两条同类信息:
  • 非香港公司(海外)的定义
  • 香港特别行政区有限责任合伙条例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设置每次自动访问启源商务
    服务热线:香港 +852 23411444 深圳 +86 755 82684480 上海:+86 21 64394114
    启源商务·专业香港公司注册
    版权所有 © 2003-2010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