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政策
1.对所有中资及外资企业开放,允许以独资、合资、合作形式设立贸易、仓储分拨、加工及其它服务贸易领域的公司。也可以设立包含上述所有领域的复合型企业。
2.在保税区内无论投资何种领域,外商均可申请100%的独资公司,也不受中国政府的产业投资导向限制。
关税政策
1.在保税区投资的全部企业,其进口的所有物品包括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包括二手物品)均可100%享受免税政策(交通车辆除外)。
2.加工产品的内外销比例、关税税率与经济特区的政策相同。
货物保税加工
1.区内企业进行保税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的,仅需使用保税手册备案登记,不实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产品出口或国内保税转移无任何额外税务支出。
2.区内加工企业采用进口料件和国产料件加工成产品,经申请批准后,按其被批准的内销比例征收进口部分材料关税后可直接内销。
货物存储
1.任何商品(除武器、毒品及有污染的物品之外)均被允许无期限保税存放或展示,海关不征收任何监管费用。
2.经海关同意,保税区内保税仓库可存放非保税物品,但应分隔管理。
3. 经海关同意,保税物品在交纳保证金后允许在区外短期展示。
4. 对于信誉优良的企业,经海关核准,对其贸易中批量小、批次多幷价格低的保税零件和维修零碎件采取多次出关、一次核销的管理方式。
税收政策
1.生产型企业所得税为15%。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三年按 7.5%征税;以后年份按15%征收。
2.生产型企业的产品出口或区内保税转接,不征收加工环节增值税。
3.税后利润,可100%换汇幷向海外汇出,不征收利润汇出税。
外汇管理
1.区内企业可开设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资本帐户和贸易结算帐户合二为一。
2.区内企业和非保税区企业之间允许以外汇或人民币结算。区内企业收取的外汇可100%现汇留存,不实行强制结汇制度。
3.实行较宽松的收、付汇核销制度,对于合法经营、行为良好的,人民币换汇额度不受限制。
申办指南—申办生产类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地区需提供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1.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居留证复印件),如系个人投资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2. 新公司名称(格式:*** +行业+有限公司,可有备用名二个)
3. 新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出资期限、预测三-五年经济效益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具体列出:投资理由、市场调查、预测、产品去向、生产规模、产品内外销比例、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设备清单、原材料品名及来源、水,电用量和通讯设备要求、有关环保方面 (有无噪音、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垃圾、污水等处理)、厂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4.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国籍及其在新公司所担任的职务、身份证明复印件
5. 新公司董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履历及一寸照片二张,联系地址、电话
6. 投资方概况
7. 扶资方资信证明
注:资金可分期到位。
申办指南—申办贸易类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
1.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地区需提供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居留证复印件),如系个人投资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 新公司名称(要求备用名二个)
4.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国籍及其在新公司所担任的职务、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5. 新公司董事长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履历及一寸照片二张、联系地址、电话
6. 投资方概况
7. 新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预测经济效益
注:贸易公司资金需一次性到位
申办指南—申办仓储、物流类企业必须提供的材料
1. 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香港地区需提供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居留证复印件),如系个人投资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 新公司名称(要求备用名二个)
4.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国籍及其在新公司所担任的职务、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5. 新公司董事长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履历及一寸照片二张、联系地址、电话
6. 投资方概况
7. 投资方的资信证明
8. 新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经营范围、预测经济效益
9. 新公司厂房租赁合同
10. 新公司自用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