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责任公司更改公司名称
更改名称程序
第一步
先选择拟改用的公司名称。你拟选用的新公司名称,如与公司注册处处长所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名称相同,将不获注册。你可以亲自到位于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3楼公众电脑终端机室,免费查阅公司名称。
请注意:未载于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公司名称并不一定可获注册。拟用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公司条例有关的规定。关于选用公司名称须注意的事项,请参阅附录。
第二步
公司须通过特别决议,更改公司的名称。公司方面可召开成员会议,通过特别决议。如不召开会议,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亦同样有效。
第三步
于特别决议通过后15天内到金钟道政府合署14楼收款处,交付指明表格NC2"更改公司名称通知书"及所需费用。
请注意:更改公司名称的特别决议毋须递交本处。
想公司注册处提交更改公司名称文件后你可以得到之证明文件
你将获发公司更改名称证书。证书上的英文公司名称将以大楷字母列印。
签发改名证书后,公司注册处一般会以传真方式通知你前到公司注册处领取公司更改名称证书。
更改公司名称所需时间
一般来说,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可在8个工作天内发出。
更改名称正式生效时间
由公司更改名称证书发出的日期起生效。
服务费用
本公司可以代办更改公司名称事宜,费用300美元(人民币2,484元),包含本公司服务费和政府收费。上述费用不包含文件快递费用和刻制印章费用。
本公司的之收费包含以下各项服务:
(1)到公司注册进行查册,以确认拟使用名称是否可以使用;
(2)确认可以注册后,编制股东大会关于通过更改公司名称的特别决议案;
(3)编制公司注册处关于公司更改名称的指定表格;
(4)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上述改名文件和缴纳相关收费;
(5)领取改名证书。
选用公司名称须注意的事项
1. 公司名称可用英文或中文注册。公司亦可同时注册一个英文名称和一个中文名称。公司英文名称最后一字须为"Limited",中文名称最后四字必须为"有限公司"。
2. 公司注册处不接受以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组合的公司名称注册。
3. 在办理更改公司名称前,公司注册处处长在审核拟选用的公司名称时,名称"过份相似"的因素并不在考虑之列。因此,你应慎重考虑拟选用的公司名称会否导致另一间公司提出投诉,以及更改公司名称后,会否导致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更改名称指示。
4. 如公司名称包含根据《公司条例》第22B条发出的命令所指明的字或词,例如"信托"、"商会"等,必须先获公司注册处处长批准。
如你有任何关于上述资料的问题,请随时致电+852 23411444,0755 82291144 或电邮 info@by-cpa.com 向本公司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