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资公司登记程序
独资公司的成立手续最简单,一天之内就可以办妥所有手续:
步骤一 找寻办事处或营业地点。经营者也可以采用自己的住址作为营业地址。
步骤二 前往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证。您必须于开业一个月内,把填妥之指定表格连同指定金额的商业登记费亲自交回或邮递到商业登记署。如为亲身递交,商业登记署会即时签发登记证。如为邮递申办,商业登记署会把登记证寄到所属公司的营业地址或您指定的地址。
● 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的成立手续和独自公司差不多,也可于一天之内办妥:
步骤一 合伙人应就如何经营及管理拟登记之公司达成协议,包括议定每位合夥人在公司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利润的分配比例等。这些协议虽然可以自己订定,但经由律师订定和作证,可免日后的争议。本公司也有代办草拟简单的合伙协议书,详情及收费请致电报(852)23411444或电邮查询。
步骤二 合伙人拟定办事处后,必须在公司开业后一个月内向税务局辖下的商业登记署申请商业登记证。
步骤三 合伙人须填妥申请书,并缴付订明的牌照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小时即可办妥商业登记证。申请人也可以把填妥之指定表格连同指定金额的商业登记费邮递到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署会把登记证寄到所属公司的营业地址或您指定的地址。
● 注意事项
(1)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经营者必须把商业牌照挂在营业地址的显眼地方。 (2) 牌照有效期为一年或者三年,经营者必须于提交申请登记证时作出选择。请按此参阅商业登记费列表。 (3) 提交申请表格时,经营者必须把您的身份证复印本(如为合伙公司,则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本)一并提交。 (4) 经营者可以现金,支票或易办事缴纳商业登记费。 (5) 除了商业登记证,经营者可能还要申办其它牌照才可以开始经营其业务,如果该等业务比较特别,例如酒家或证券中介业务等。 (6) 不论是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香港的法律都没有对经营者的国际有任何特别的限制。也就是说,经营者可以是任何国际之人士。但是,如果经营者并非香港居民,那么,经营者就必须委任一个香港居民作为代表。请注意,代表没有任何代理公司业务之权利,代表的责任只限于接受政府信件。本公司可以提供出任代表服务。 (7) 不论是独资公司和合伙公司,都需要有一个位于香港的地址作为营业地址。本公司可以提供营业地址,详情请按此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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