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
马绍尔群岛是密克罗尼西亚群岛最东面的岛群,位于中太平洋,大约在印度尼西亚及夏威夷的中间,占地大约七十五万平方英里。马绍尔群岛有两排互相平行、长达八百英里及相隔一百二十四英里的珊瑚岛礁及火山岛群。东面一排珊瑚岛礁叫拉达克( Ratak ),意谓日出;西面一排叫拉力克( Ralik ),意谓日落。绝大多数人口集中在首都和夸贾林岛上。海岸线长370.4公里。
【历史】
四千年前已有人开始居住。十八世纪,英国海军军官约翰马绍尔( John-Marshall )以自己的名字为这群岛命名。十六世纪至十九世纪末,马绍尔群岛一直由西班牙占领;一八八五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给德国占领;一九一七年至一九四四年期间,则由日本占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绍尔群岛成为联合国于太平洋岛屿区域的托管地,由美国政府管理。 一九七九年五月一日,美国与马绍尔群岛签订自由联合协定,成立自治政府,一九八六年承认马绍尔群岛为马绍尔群岛共和国。一九九一年九月十七日,正式成为联合国之成员国。
【公司注册】
马绍尔公司注册
若马绍尔公司并非由原居民成立,则可合法免除一切税项。马绍尔群岛公司可以英式或美式管理。英式须有常务董事及公司秘书;美式则须有董事及行政人员。容许发行不记名形式的股票,而股东、董事或行政人员的姓名,亦无须向政府或是注册处代理登记。成立公司可于一天内完成。如遇即时之需,亦可购买现成公司。
马绍尔成立公司的优点
于马绍尔群岛成立的公司,有助于房地产投资、证券买卖、信托及财产投资计划包括资产保护信托、合资企业经营、以及透过股票上市从世界市场集资。
● 房地产投资
(1) 资料绝对保密
(2) 资产移转极为容易
(3) 最佳的财产投资计划
● 合资企业
(1) 地处中立,可由不同国及人士共同经营
(2) 法律制度及公司法获国际认可
● 上市公司
(1) 集资的最佳工具
(2) 可于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
马绍尔群岛离岸公司特色
● 股东
最少一个股东。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团体,而且没有国籍上的限制。
● 董事
最少需有一个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 公司秘书
每家公司都要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而且没有国籍上的限制。
● 注册办事处
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当地持牌的管理公司的地址。
● 公司名称的限制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公司的名称相同或太相似。
公司必须向有关但局另行申请才可才用以下字样bank, chartered, establishment, foundation, insurance, partnership or trust作为公司名称。
● 披露最终权益
不需要。
● 税务申报
公司不必就其环球收入或利润缴纳任何税项。
● 双重税务协定
没有与任何国家或地区签订任何双重税务条约。
● 财务报表
财政报表无须审核也不必提交予任何部门。但是,公司仍然要编制足以反映其财政情况的财务报表。
● 牌照费
每年的牌照费为450美元。
马绍尔群岛离岸公司的注册和维护费用
● 注册费用
公司注册费用为850美元,已经包含公司注册代理费用,注册地址费用和首年牌照费(需另加文件快递费用)。该笔费用已包含首年政府牌费,首年注册地址、首年注册代理费用和公司套装,也就是已经包含注册服务费和第一年的所有费用。
中文名称另加100美元。
付款时间和方式:所有费用于客户确认定单(即开始办理注册手续之前)时支付。请按此参阅付款方式。
● 注册时客户需提供之文件及资料
1. 拟使用之公司名称
2. 所有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 所有股东和董事的住址证明,即列具姓名和住址之单据,例如水电费单或电话费单
4. 股份分配比例(如多于一个股东)
注:客户可以把上述文件和资料传真到 +852 23411414 或 0755 8229 1444 或电邮到info@by-cp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