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商标变更和续展申请 (China Trademark Registration)
一、中国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变更的原因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十五条规定: “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 ”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它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其它事项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影本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影本一份。
3、变更名义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证明文件应由当地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变更后的企业委托),共有商标变更的委托书由代表人出具。
填表须知:
1、如果企业合并、兼并或分离,不应办理变更,而应办理转让申请手续。
2、申请人应将所有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3-5个月。
二、中国注册商标续展申请
1、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明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
3、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内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国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
4、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与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不要求该名称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续展文字商标注册申请。
5、办理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
6、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在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时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共有商标申请续展的委托书由代表人出具)。
填表须知:
(1)、续展注册申请可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最迟应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提出。
(2)、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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