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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般条件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般条件

该自然人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等)。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八)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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