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与离岸公司比较
由于香港属低税地区(所得税17.50%),又是国际金融中心,香港已成为设立公司用于控股或投资的热选地区。在香港设立公司的费用低廉,任何个人或公司实体都可以作为董事和股东。作为董事和股东的人士无须是香港公民或常住居民。但在最近的10年来,出于移民的税务或房产税的考虑,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银行和经纪公司也把离岸公司作为掌控离岸资产的一种可靠的首选管理架构,在这些离岸公司中,设在英属维京群岛(BVI)的公司是近12年里人气骤升的一个新星。
BVI公司如此受欢迎的原因是,设立公司的费用低廉,还能为股东和董事的个人情况保密。BVI公司也是按照英国法律要求运营,使其运作原理容易为人所理解,尤其是香港的专业人士。但在最近的几年里,由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出台了一些措施,继续对股东和董事的个人情况实施保密可能有些困难。在最近的几年里,BVI共同基金的设立正在呈指数增长。萨摩亚公司和贝里斯(伯利兹)公司已变得越来越受欢迎,因为他们的设立公司的章程细则有中文版。毛里裘斯GBL1公司现已被用来做避免双重课税的一种手段。毛里裘斯GBL2公司是替代英属维京群岛公司、萨摩亚公司和贝里斯公司的一种另选方式。可以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只能是设立在百慕达群岛、开曼群岛或香港的公司。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百慕达群岛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注册设立和维持公司的费用非常高。而且还要求公司必须委任当地人做董事。
开曼群岛也很受著名控股公司或以上市为目的的公司的欢迎。开曼群岛也是设立基金的热门地区。
开曼群岛为一个英国前属地,政治比较稳定。开曼群岛公司按照英国法律运营,因此对香港的经营者来说比较熟悉。但最近开曼当局修改了相应法律,要求董事和受益股东的个人情况必须透露给当地的代理人。而且还与美国签订了双边协议,允许在实施涉嫌犯罪的调查中透露董事和受益股东的个人情况。
新加坡是享受双重课税协议一个极佳地区。它最近修改了法律,使之成为转移某些离岸公司的理想地点。纳闽岛继续被用来做进入马来西亚税收协议网络的门户。
在澳门设立“免税离岸公司”是贸易公司做外购和设立后援办事处的理想方法。
如果客户需要在香港开展业务活动,或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则必须设立一家香港公司,除非在某些情况下客户愿意为外国公司在香港注册分公司。对于那些仍然希望能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客户来说,设立一家香港公司有时会更好些。总而言之,没有绝对好的设立公司地点,一切取决于客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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