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银行对客户开立香港银行公司户口之具体要求并不相同,总括来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项要求:
1. 各公司董事需持护照(如果没有护照,可以通行证加身份证代替)
2. 各公司董事需亲身前来香港银行见证护照及签字式样
3. 各董事提供本身个人银行介绍信(任何银行皆可),内容注明开户年期及阁下为优良客户或并无不良记录
4. 提供本身业务上的证明,例如公司推广单张、发票等证明
5. 由授权中介人发介绍信函予银行
6. 提供股东、董事地址证明
个别银行之要求撮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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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 |
东亚银行 |
汇丰银行 |
1. 董事须持护照 |
需要 |
需要 |
不用 |
2. 亲身到香港见证签字 |
需要 |
需要 |
不用 |
3. 提供个人银行介绍信 |
不用 |
不用 |
不用 |
4. 提供业务证明 |
不用 |
不用 |
需要 |
5. 中介人介绍信函(我事务所提供) |
需要 |
不用 |
不用 |
6. 提供股东、董事地址证明 |
需要 |
需要 |
不用 |
由于渣打银行对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的开户要求有所收紧,公司股东需向银行提供个人地址证明(水、电、电话费、银行月结单等)及公司本身的营业地址证明,例如共享事业单位发个给公司的帐单。但由于离岸公司是新公司或者不会有营业地址,不可能有本身公司地址证明,故银行可能要求提供股东拥有之其它公司地址证明,例如注册证明书或商业登记证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