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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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商業投資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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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單一家族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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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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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永居所需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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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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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申請EP之後再申請永居,需至少兩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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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申請EP之後再申請永居,需至少三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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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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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企業主、企業主二代、快速增長企業創始人或者家族辦公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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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學歷背景,大學以上學歷和投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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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硬性要求,但需有一定學歷背景,大學以上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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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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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新幣2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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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新幣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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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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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占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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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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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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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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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批永居
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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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商業投資計劃的要求及投資額,獲批幾率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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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滿足僱傭本地員工及公司繳納一定企業所得稅,獲批幾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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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滿足僱傭本地員工及公司繳納一定企業所得稅,獲批幾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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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批EP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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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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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滿足基金規模的要求獲批幾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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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滿足固定經營場所、僱傭本地員工及開展實質業務,獲批幾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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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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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內居住至少一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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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無移民監要求,但如需申請永久居民,一年內需至少居住一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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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無移民監要求,但如需申請永久居民,一年內需至少居住一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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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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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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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新幣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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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新幣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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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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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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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5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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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過55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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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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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時商業經費支出不少於新幣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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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商業支出至少新幣20萬,僱傭本地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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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定商業經費支出要求,但需僱傭本地員工,繳納一定企業所得稅及開展實質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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