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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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機構如市區重建局(URA)以及建屋發展局(HDB)的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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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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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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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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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者的資料 -
下列其中一項(如適用); (i) 個人:新加坡身份證正反雙面 (ii) 公司:ACRA發出的公司簡介 (iii) 社團:ROS發出的註冊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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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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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者的基本食品衛生證書 / 復新食品衛生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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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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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官員證書(僅適用於餐飲店、餐廳、美食廣場及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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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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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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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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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平面布置圖(按公制單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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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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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書(如申請並非由持牌人 / 持牌公司董事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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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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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蟲防治合同,涵蓋為期一年的發牌期內防治嚙齒動物,蟑螂和蒼蠅。合同所涵蓋的食品店場所的檢查頻率應至少為每月一次,以檢測任何蟲害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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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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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料表格,以列明企業名稱、售賣食品類型、營業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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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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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計劃(已確定關鍵控制點)或“食品安全管理系統(應用於餐飲服務機構)的WSQ課程”的課程註冊證明。(僅適用於餐飲服務商及獲準提供飲食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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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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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食品供應車內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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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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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食品供應車所有權的車輛登記卡或租賃協議;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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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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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供應車清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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