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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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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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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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資格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任何一項資格:
(1)完成由下列本地中醫院校開辦的六年兼讀制或三年全日制中醫文憑
- 新加坡中醫學院(Singapore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中國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Chinese Medical Studies);或
(2)完成由下列本地中醫院校開辦的七年制兼讀制或五年制全日制學士學位課程的中醫文憑:
- 新加坡中醫學院 (Singapore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中國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Chinese Medical Studies);或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完成由下列中醫院校五年全日制中醫學士學位(中文授課):
- 北京中醫藥大學;
- 成都中醫藥大學;
- 中國中醫研究院;
- 廣州中醫藥大學;
- 黑龍江中醫藥大學;
- 南京中醫藥大學;
- 山東中醫藥大學;
- 上海中醫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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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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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經驗
除學術資格外,具有國外中醫資格的申請人還須具備下列執業實踐經驗要求:
(1)具有國外公認中醫資格的新加坡公民
- 沒有外國註冊證書及執業證書的新加坡公民:
完成至少一年的臨床實習,包括至少403小時的在當地認可的中醫機構臨床培訓*,且需通過新加坡中醫註冊醫師考試(STRE)。
- 持有外國註冊證書及執業證書的新加坡人:
(a) 持有外國註冊證書和執業證書以及當前的良好信譽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 (b) 在獲得正式註冊之前,必須在新加坡中醫機構完成至少一年有條件註冊的中醫臨床實習**。
(2)持有中醫認可資格的外國人及新加坡永久居民
- 持有外國註冊證書和執業證書以及當前的良好信譽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
- 可以證明有將會受雇為中醫醫生,並在新加坡全職執業中醫;
- 在中醫執業委員會認可的國家認可的中醫機構具有足夠的中醫臨床經驗,並擔任“副主任醫師”或更高職位;
- 在新加坡認可的國內中醫機構完成至少三年有條件註冊的中醫實踐**,然後才有可能轉為正式註冊。
(3)具有傑出技能和專門知識的外國人
- 具有中醫委員會認可的優秀中醫技能和專業知識;
- 持有外國註冊證書和執業證書以及當前的良好信譽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
- 可以證明有將會受雇為中醫醫生,並在新加坡全職執業中醫;
- 在中醫執業委員會認可的國家認可的中醫機構具有至少15年的中醫臨床經驗,並擔任至少五年的“主任醫師”;或由委員會根據個別情況,根據特別突出的技能和專門知識作出具體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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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獲批準的本地中醫教育機構包括: (1) 新加坡中醫學院 (Singapore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2) 中國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Chinese Medical Studies);或 (3) 南洋理工大學(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經批準的地方中醫機構指: 當地中醫診所,正式註冊中醫醫師不得少於三人,且其中一人必須是監督有條件註冊的中醫醫師的主管醫師,具體條件如下:
(1) 中醫主管醫師必須具有中醫執業委員會批準的任職資格,且具有15年以上當地中醫執業經驗;和 (2) 中醫主管醫師一次只能對一名有條件註冊的中醫醫師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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