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註冊商標申請流程 一、 商標查索
提交申請前,建議進行商標查索以查明準備申請的商標是否與他人已註冊或正在申請中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以減少商標被駁回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的成功率(詳情請參考啟源的文章:https://kaizencpa.com/chs/Knowledge/info/id/572.html)。針對商標查索的結果,申請人可評估是否申請該商標或對根據查索的結果進行修改或調整。 二、 提交商標註冊申請
商標查索完畢後,申請人可自行或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向新加坡知識產權局提交註冊申請。提交申請需要的申請文件包括:
1、 填寫好的商標申請表格; 2、 清晰的商標圖樣; 3、 優先權資料(如知識產權局有要求,需要提供先關證明文件) 三、 審查
提交申請書後,知識產權局會對商標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形式審查主要是檢查申請書的內容是否填寫妥當、商標圖樣是否符合規格、證明文件是否完備等。實質審查主要審查商標是否違反新加坡商標法的規定、是否具有顯著性、是否與他人的商標相同或近似。 四、 公布及註冊
商標申請審查通過後,知識產權局便會在商標公報作出公布。任何人都可在公報閱覽申請人的商標,並可在申請公布日期起的2個月內對註冊申請提出異議。如果公告期滿沒有人提出異議或者提出的異議經知識產權局裁定不成立的,商標即註冊生效,由知識產權局簽發商標註冊證明書。在申請順利的情況下,自知識產權局接獲申請至批準商標註冊一般需時9個月。以下為商標註冊流程圖:
商標查索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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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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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和實質審查
(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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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申請
(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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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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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商標有效期及續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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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自註冊日期起計的10年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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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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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屆滿後,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後的6個月的寬展期內提出,但須繳納逾期費用。寬展期滿後仍未提出續展申請的,知識產權局將刪除該註冊商標。在這種情況下,恢復註冊及續期的要求需要在刪除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做出,並須繳付恢復及續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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