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頁關於我們服務范圍下載中心常見問題聯絡我們啟源論壇

    快速通道

臺灣商務服務
當前位置 : 首頁 >> 服務范圍 >> 臺灣商務服務
 
臺灣有限公司設立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項

Q: 有限公司最少幾位股東?
A: 最少1人即可。


Q: 有限公司股東跟董事可為同一人嗎?
A: 可以。


Q: 有限公司最少幾位董事?
A: 公司應至少置董事一人執行業務並代表公司,最多置董事三人。


Q: 有限公司董事因病不能行使職權可另派其他人代為處理嗎?
A: 執行業務之董事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指定股東一人代理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股東間互推一人代理之。


Q: 有限公司要設置董事長嗎?
A: 如董事有二人或三人時,得依章程之規定,推定一人為董事長。


Q: 同一建築物有兩個門牌,公司辦理設立登記須兩個地址都登記嗎?
A: 只能以一個地址為限


Q: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外籍人士當董監事嗎?
A: 可以,惟監察人需至少一人在台灣有住所


Q: 被人冒用身分當人頭股東,請問要如何處理?
A: 應循司法途徑尋求救濟,若可確定係遭冒用登記者,依公司法第9條第4項規定公司之設立或其他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裁判確定後,由檢察機關通知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撤銷或廢止其公司登記。


Q: 公司經理人及職稱經理人如何區分?其職掌權限為何?
A:經理人有二人以上時,其職稱由公司自行決定,公司法無強制之規定。又同法第31條規定,「經理人之職權,除章程規定外,並得依契約之訂定。經理人在公司章程或契約規定授權範圍內,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之權」。


Q: 公司登記地址與實際地址不合時,此行為會有罰則嗎?
A: 公司登記地址可和實際辦公地址不同,不會有罰則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