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中國國務院宣佈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包括取消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許可事項。至此,從2005年開始已實施13年的“台港澳人員內地就業實行就業許可制度”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取消。今後台港澳居民赴內地工作,不用再申辦就業證。這也是內地對臺灣和港澳民眾實施同等居民待遇的最新措施。
今年3月19日,作為試點,深圳前海管理局率先宣佈,在前海工作的港澳居民可免辦《台港澳人員就業證》。前海先行先試5個月後,該項舉措最終在全國範圍內鋪開。
取消就業許可審批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在台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儘快出臺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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