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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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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設立臺灣公司的問題

Q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有限制幾位嗎?
A1: 至少要兩位股東以上。
 
Q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可以同時為董事嗎?
A2: 可以。
 
Q3: 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可以同時為股東嗎?
A3 不可以,監察人須保持獨立性。
 
Q4: 有限公司的股東有限制幾位嗎?
A4: 至少要一位股東。
 
Q5: 股份有限公司的監察人可以是外國人嗎?
A5: 可以,只要在台灣有居所或領有居留證。
 
Q6: 外國自然人設立公司需要公證的文件有哪些?
A6: 僅需公證代理人授權書
 
 
Q7: 外國自然人設立公司需要公證的文件可以在哪裡公證?
A7: 若外國人在台灣,可於台灣民間公證人或法院公證,若在國外,則需依外國人之國籍至該國台灣駐外代表處公證
 
Q8: 代理人授權書是否有固定格式?
A8: 並無固定格式,但授權書內容須載明投資人名稱、代理人姓名及明確的授權代理事項(例如:a.投資、b.增減資、c.股權轉讓、d.撤資等;上項四款,係舉例參考,投資人應依需求審慎考慮授權範圍,並詳細敘明);另如為法人出具之授權書其簽名處應包括公司名稱、簽署人職稱及姓名。
 
Q9: 什麼資格條件的人可以當代理人授權書之代理人?
A9: 需為在台灣有居所之自然人(外國自然人若擁有台灣居留證,則於居留證有限期限內亦得擔任代理人),但在台灣政府及學校服務之公教人員及公營事業機構任職之人員暨現役軍人均不得為投資之代理人。
 
Q10: 陸資只能投資台灣的新設立公司嗎?
A10: 以受讓股權方式取得台灣現有公司股權亦可,惟需注意該台灣現有公司之營業項目是否有非屬於大陸地區來台投資業別項目正面表列者。如有,該台灣現成公司必須配合減少營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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