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外國人受聘僱來臺工作,其申請聘僱許可手續及流程為何? 入臺手續及流程為何? A1: 一、外國人受聘僱在臺工作,應先與該公司(雇主)簽訂聘僱契約,經雇主準備相關文件向本部申請許可後,外國人始得在臺灣地區工作。 二、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工作,經本部核發聘僱許可後,若該外國人於國外,則至我國駐外代表處申辦工作簽證,入境後再向內政入出境及移民署辦理居留證。若該外國人已於國內,且持有效簽證入國者,可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外僑居留證手續;若持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者,需先向外交部換發簽證後,再向移民署辦理外僑居留證。
Q2: 外國人士可在台兼職兩份工作嗎? A2: 可以。
Q3: 外國專業人員同時受聘僱2個以上雇主時應如何辦理? A3: 若原聘僱許可仍於有效期間內,應由新雇主提出申請,即每位雇主均應依規定提出申請。(外國人須檢附原雇主之兼職同意書)
Q4: 外國專業人員受僱來台工作,在台薪資有何標準? A4: 外國專業人受僱來台,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之工作每人月平均薪資最低為新台幣47,971元整。
Q5: 辦事處之代表人可以申請工作證嗎? A5: 可以,以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之項目,提出申請。
Q6:台灣公司的董事可以是外國人嗎? A6:可以,台灣人或外國人皆可,大陸人士除外
Q7: 台灣公司負責人若是外國人,可以用英文名稱登記嗎? A7: 可以
Q8: 台灣公司負責人若是外國人,一定要有印章嗎?可不可以用簽名的方式? A8: 不行,負責人仍需刻製印章
Q9: 台灣公司開戶一定要負責人親自來台灣開戶嗎? A9: 是的
Q10: 我想在台灣設立公司,若我兼任董事及員工這樣可以嗎? A10: 可以,一人即可設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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