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外銷勞務於台灣境外付費後以餘額匯回台灣是否仍可按全額認列銷售額
適用零稅率?
A1:營業人銷售於台灣境外使用之勞務所取得之收入,如於台灣境外支付費用
後,僅以餘額匯入台灣境內,則該銷售勞務所取得之收入,應按全額列報
銷售額並准憑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原始外匯收入款憑證、契約文件、支
付費用款項憑證等等)依營業稅法規定,全額適用營業稅零稅率。
Q2:因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買受人之稅額如未於當期扣減要如何處理?
A2:營業人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而退還買受人之營業稅額,如未於銷貨退回或
折讓之當期銷項稅額中扣減者,得延至次期申報扣減。
Q3:因促銷附贈物品之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扣抵?
A3:營業人以促銷為目的,隨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而附贈物品,其購入該贈品
之進項稅額非屬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故其進項稅額可
以扣抵銷項稅額。
Q4:為促銷產品舉辦抽獎購買之小客車其進項稅額是否可申報扣抵?
A4:營業人為促銷產品,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使用之小客車,經稽徵機
關核定以廣告費認列,其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Q5:快遞貨物以簡易申報進口之應納稅費採線上扣繳者要如何申報進項稅額扣
抵銷項稅額?
A5:以簡易申報方式申報進口之快遞貨物,其應繳納之各項進口稅費係採線上
扣繳方式辦理,並由海關核發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者,營業人
無需在持上開稅費繳納證明向銀行繳納及加蓋銀行收款章,即可依法申報
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