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無償供公共使用的土地如何課徵地價稅? A1: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且不屬於建照房屋應保留之法空地部分,經 查明屬實者,在使用期間內,可以免徵地價稅。
Q2:私設巷道是否可以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辦理減免地價稅? A2:由於地方稅稽徵機關没有私設巷道土地所有權人表示願意無償提供使用的 資料,所以没有辦法主動減免地價稅,而仍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再憑以辦理減免。
Q3:我和鄰居的房屋土地大小差不多,為什麼地價稅相差4、5倍? A3:地價稅有一般用地稅率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區別。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 千分之十,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會 從千分之十到千分之五十五累進課徵。至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一律適用 千分之二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所以自用住宅用地和一般用地之地價稅 稅率相差達4倍以上。
Q4:自己住的房子已經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土地是否不用再申請就可以 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A4:房子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依據是房屋稅條例,而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課徵地價稅的依據是土地稅法,兩者所依據的法律,及適用條件都不同, 所以房子已經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土地還是需要再提出申請,才可 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Q5:請問那些人可以作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 A5:因土地可分為公有及私有,所以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分為: (1)私有土地 (a)土地所有權人。 (b)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 (c)承領土地,為承領人。 (d)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e)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且有選任管理人,為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 分別共有,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f)土地為信託財產,為受託人。 (2)公有土地為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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