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公司可否辦理減資? A:如果有限公司要減資,就要經過全體股東同意。
Q: 如何訂定減資基準日? A: 股份有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減資並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或股東會未討論減資基準日,股東會後由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訂定,均無不可。
Q: 可不可以由公司決定各股東不用依照比例來減資? A: 股份有限公司要減資,為了維持股東平等原則,公司法就有規定必須要依照股東持股份比例來減少。
Q: 公司辦理減資、增資變更登記要併案辦理?基準日可以訂在同一天? A: 公司減資是為了彌補虧損,必須同時引進新的資金,所以要同時送件併案辦理,但是基準日不能訂在同一天。
Q: 公司原定資本總額還沒全部發行,可不可以先修訂章程提高資本總額? A: 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必需先將原定的股份總數全數發行後,才能變更章程增加資本。
Q: 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是否可給與公司之董事或監察人? A: 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非屬員工,自不得為員工認股權憑證給與之對象,惟若董事兼有公司員工之身分,則得基於員工身分而為員工認 股權憑證給與之對象。
Q: 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證,認股權人可否為兼職員工? A: 為避免員工認股權憑證給予之對象過於廣泛而損及股東權益,員工 認股權憑證認股權人以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Q: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樣式及絕對必要記載之事項為何? A: 員工認股權憑證屬公司與員工間之契約性質,按憑證內容之記載應 能明確使雙方確認其權利及義務,故應於員工認股權憑證訂明下列 有關事項,至其他事項,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則由公司自行記載: (一) 發行人。 (二) 發行日期。 (三) 認股權人。 (四) 得認購之股數及其種類。 (五) 認股價格及其調整。 (六) 權利期間。 (七) 履約方式。
Q: 公司登記可以由公司自行辦理嗎? A: 公司登記可以由公司自行辦理或委託會計師、律師辦理。但涉及設立、合併、分割、增減實收資本額登記時,有關資本額部分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Q: 公司之登記,委託會計師代理申請者,其資本額之查核簽證如為同一會計師時,申請文件使用之會計師章是否應統一? A: 同一份申請文件內,申請書、委託書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均應蓋具相同之會計師印鑑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