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與境外雇主訂立雇傭合同後,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註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搆、代表機構工作的外國人,應由哪方為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A:境外雇主訂立雇傭合同後,被派遣到在中國境內註冊或者登記的分支機搆、代表機構工作的外國人,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境內工作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2、 Q: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的,應當自什麼時間開始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A: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的,應當自辦理就業證件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3、 Q: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如何處置?
A: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再次來中國就業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4、 Q: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年齡前離境的,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可以提前清算嗎?
A:經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係的,可以將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5、 Q: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死亡的,其社會保險餘額可以繼承嗎?
A:《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第六條 外國人死亡的,其社會保險個人帳戶餘額可以依法繼承。
6、Q:外國人參加中國社會保險,其社會保障號碼是按照什麼規律組成的?
A:外國人參加中國社會保險,其社會保障號碼由外國人所在國家或地區代碼、有效證件號碼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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