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稅局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申報指引 深前海 [2013 ] 1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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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前海納稅人進行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申報,現將操作流程明確如下:
壹、操作流程
二、優惠申報
登陸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企業所得稅涉稅事項§-“前海企業所得稅優惠申報§界面,自行填寫《前海稅收優惠申報表》。
優惠申報無法完成的,備齊以下資料前往前海地稅局咨詢辦理:
1.企業主營業務符合前海優惠目錄的情況說明;
2.近1個月(季度)增值稅申報表及完稅憑證;
3.企業房地產證或租賃合同或前海商業秘書公司托管協議。
三、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
1.季度預繳。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申報繳款-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在“減免所得稅額§中填報“實際利潤額§*10%。
2.年度匯算清繳。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申報繳款-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應納稅所得額§*10%的數額填報《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中的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中第38行(具體以2014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為準)。 本指引自2014年7月起執行,具體由前海地稅局(籌備)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