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退稅款是如何計算的?
A:以離境的退稅物品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含增值稅)為依據,退稅率為11%,計算應退增值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退增值稅額=離境的退稅物品銷售發票金額(含增值稅)×退稅率
實退增值稅額=應退增值稅額-退稅代理機構辦理退稅手續費
2、 Q:退稅方式幣種及退稅方式是如何規定的?
A:退稅幣種為人民幣。退稅金額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退稅代理機構應以銀行轉帳方式退稅。退稅金額未超過10000元人民幣的,根據境外旅客選擇,退稅代理機構採用現金退稅或銀行轉帳方式退稅。
3、 Q:具備以下條件的銀行,可以申請成為退稅代理機構:
A:(一)能夠在離境口岸隔離區內具備辦理退稅業務的場所和相關設施;
(二)具備離境退稅管理系統運行的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相關資訊;
(三)遵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三年內未因發生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的;
(四)願意先行墊付退稅資金。
4、 Q:境外旅客辦理離境退稅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A:境外旅客向退稅代理機構申請辦理離境退稅時,須提交以下資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是指標注或能夠採集境外旅客最後入境日期的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
2. 經海關驗核簽章的《離境退稅申請單》。
5、Q:目前北京確定的首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有哪些?
A:目前首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有85家(附件1),其中包括多家大型百貨商場和旅遊特色商品經營企業。首都國際機場T2、T3航站樓將設立海關查驗場所和退稅代理機構場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