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北京市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是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A:2015年7月1日起。
2、 Q:符合什麼條件的企業,經省國稅局備案後即可成為退稅商店?
A:符合以下條件:
1. 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2. 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
3. 同意安裝、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並保證系統應當具備的運行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相關資訊;
4. 已經安裝並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
5. 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帳,並準確核算。
3、 Q:北京市退稅商店標識是什麼樣子?
A:一、名稱:退稅商店標識中英文兩種文字組成。文字標準如下
(一) 中文。標準字為“退稅商店”,字體為方正大黑簡體
(二) 英文。標準字為“TAX FREE”,字體為Times New Roman
二、顏色
(一)底色。標識底色為古藍色:pantone 2945 c
(二)文字色。標識名稱文字色為pantone 白色
三、規格:標識規格標準為寬20cm,長30cm
4、 Q:境外旅客在境內購物,辦理離境退稅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A:條件一,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國境內連續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同胞。
條件二,境外旅客申請退稅,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
2. 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
3. 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
4. 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托運出境。
5、 Q:境外旅客已辦理離境退稅的發票是否可以沖紅?
A:已辦理離境退稅的銷售發票,對於退稅商店來說,不得作廢或對該發票開具紅字發票沖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