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騙取生育保險待遇應承擔什麼後果?
A:《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二十六條 騙取生育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還,並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2、Q:參加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當按照什麼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
A: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六條 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應當按照以下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 (一)城鎮老年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 (二)學生兒童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 (三)城鎮無業居民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600元。其中殘疾人員、七至十級殘疾軍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00元
3、Q:參加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區縣政府按照什麼標準給予補助?
A: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七條 區縣政府按照每人每年46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殘疾人員補助從區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安排。
4、Q:參加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自什麼時間起可哥享受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
A: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第二十條 參保人員繳費一年以上且繼續連續繳費的可享受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待遇。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視為連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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