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誰支付? A:《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 Q: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由誰支付? A: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3、 Q:哺乳期女職工有沒有法定的哺乳時間? A: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4、 Q:用人單位延長哺乳期女職工勞動時間的,會面臨什麼處罰? A:《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違反本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5、Q: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有哪些? A: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1. 礦山井下作業; 2.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3. 每小時負重6次以上、每次負重超過20公斤的作業,或者間斷負重、每次負重超過25公斤的作業。
7、Q: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讓女職工從事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會面臨什麼處罰? A: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讓女職工從事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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