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頁關於我們服務范圍下載中心常見問題聯絡我們啟源論壇

    快速通道

中國商務服務
當前位置 : 首頁 >> 服務范圍 >> 中國商務服務
 
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問題

1.   Q: 請問如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
      A: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2.   Q: 請問非全日制用工是否要簽訂勞動合同?
      A: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3.   Q: 請問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否可以有試用期?
      A: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
 
4.   Q: 請問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是否需要為其購買社保?
      A: 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用人單位無需再向社會保險機構為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另行交納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勞動者應以個人身份繳納上述保險。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
 
5.    Q: 請問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是否可以與多個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A: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