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有限公司能否不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A: 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如果公司章程對分紅有另行規定,股東應當按公司章程的規定分紅,不一定要按出資比例分紅。
2. Q: 請問公司股東在年中退出公司,可否要求分配本年度的紅利?
A: 不可以。公司的分紅是以年度作為核算時間段的,因為公司分紅的前提是扣除一些項目後才能分配,所以分紅只能在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一段時間內進行。
3. Q: 請問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同意是否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A: 不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4. Q: 請問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繼承人是否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A: 根據公司法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5. Q: 請問公司股東違反章程規定與他人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該轉讓合同是否無效?
A: 公司股東違反章程規定與他人簽訂股權轉讓合同的,應認定合同無效,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章程的該規定與法律規定相抵觸的;(2)章程的該規定禁止股權轉讓的;(3)經股東會三分之二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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