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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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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司解散的問題

1.   Q: 請問股東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訴訟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須符合四個要件:
(一)    提起訴訟的主體必須是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
(二)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了嚴重困難;
(三)    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
(四)    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
 
2.   Q: 請問股東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事由包括哪些?
      A: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可提起訴訟的具體事由包括:
(一)  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  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  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  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3.   Q: 請問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是否可以同時申請法院對公司進行強制清算?
      A: 不可以。因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訴訟和強制清算案件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案件,其適用的訴訟程式不同,且在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時公司是否解散尚未確定,即使人民法院判決公司解散後公司是否能夠自行進行清算亦未確定,故該兩個案件不宜合併審理,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
 
4.   Q: 請問解散公司的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后,其他股東是否能以同樣的理由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
      A: 不可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判決或者駁回解散公司訴訟請求的判決,除對提起該訴訟的股東產生法律效力外,對其他未提起該訴訟的股東亦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駁回解散公司訴訟請求的判決生效後,提起該訴訟的股東或者其他股東又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散公司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  Q: 請問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訴訟的股東需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才有權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合計持有10%以上股東表決權的多個股東也可以共同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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