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什麼是法定代表人?
A: 公司法雖然未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含義作出規定,但根據民法通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即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2. Q: 請問誰可以出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A: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
3. Q: 請問在什麼情況下法定代表人會被限制出境?
A: 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 在訴訟過程中;
2)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
3) 在破產程序中,自人民法律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未經人民法院許可,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離開住所地;
4) 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境。
4. Q: 請問法定代表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A: 除有例外情況,合同一般有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法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5. Q: 請問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是否生效?
A: 除非合同明確約定合同自蓋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或生效,或者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相對人應知或者明知法定代表人不能代表公司簽署,否則即使沒有蓋公司的印章,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也應認定為是代表公司的意志,合同生成立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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