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是否需要進行清算?
A: 需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被吊銷營業執照后,公司應當解散,并自被吊銷營業執照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2. Q: 請問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是否還需要辦理註銷手續?
A: 需要。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進行清算,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3. Q: 請問吊銷營業執照的處罰會有什麼後果?
A: 吊銷營業執照的直接後果是企業喪失了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資格,即喪失了民事行為能力。其間接後果是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成立清算組進入清算程序,清算解散后辦理註銷登記,終結其法人資格。
4. Q: 請問什麼情況下會被吊銷營業執照?
A: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以下情形將被吊銷營業執照:
(1)虛報註冊資本,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2)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情節嚴重的;
(3)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開業的,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6個月以上的;
(4)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未取得批准,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
(5)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
(6)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
5. Q: 請問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所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A: 根據《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至被註銷登記前,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只限於清算事務以及與清算事務相關的活動,其他一切活動都屬於非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未經啟動清算程序且非以清算組的名義與其他企業簽訂合同的行為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應認定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