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首 頁關於我們服務范圍下載中心常見問題聯絡我們啟源論壇

    快速通道

中國商務服務
當前位置 : 首頁 >> 服務范圍 >> 中國商務服務
 
關於外資企業經營的問題

1、Q:企業經營期限已滿,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延長經營期限嗎?
    A:依據《商務部關於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延期有關問題的意見》,外商投資企業遲於企業經營期限屆滿一百八十日之前(簡稱“規定期限”)提出延長經營期限申請的,審批機關按以下原則處理:
1.       企業在經營期屆滿三十日之前(含三十日)提出申請的,審批機關可以受理其申請。
2.       企業在經營期屆滿前三十日內及企業經營期屆滿後提出申請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但由於不可抗力導致的情形除外。
 
2、Q:外商採用跨境人民幣方式進行直接投資的注意事項?
    A:根據《商務部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公告》,外商投資企業不得使用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的資金在中國境內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有價證券和金融衍生品(戰略投資上市公司除外),以及用於委託貸款。
 
3、Q:註冊資本的出資期限有什麼要求?
    A:取消對外商投資(含台、港、澳投資)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出資比例、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
   (建議企業按照可行性研究報告合理確定以上3項內容)
 
4、Q:境外投資者如何變更原出資幣種?
    A:根據《商務部關於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有關問題的公告》,境外投資者申請將原出資幣種由外幣變更為人民幣的,無需辦理合同或章程變更審批,可按照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要求,到有關部門和銀行辦理登記、開立帳戶、資金匯兌等手續。
 
5、Q:如何辦理入資備案?
    A:實際出資後,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公司名稱;成立日期;註冊資本;投資者(股東)名稱或姓名、出資方式、繳納出資金額或提供合作條件的內容;繳納出資日期;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公司向投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書後,應於30日內將加蓋公章的出資證明書副本抄報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並提供與出資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由公司投資者(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並在合營(合作)合同、公司章程中載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在批復中對上述內容予以明確。
   出資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形式:
1.       投資者以現匯或跨境人民幣出資的,企業需提交銀行進帳單(或具有同等證明效力的文件)及報文;
2.       以實物出資的,需提交實物移交與驗收證明、作價依據、權屬證明等;
3.       以無形資產出資的,需視情況提交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商標註冊證等,與無形資產出資有關的轉讓合同,評估報告、投資各方對資產價值的確認文件等;
4.       以境內人民幣投資的,需提交利潤來源企業的批准證書、產生利潤年度財務報表、有關利潤分配的董事會決議;或清算所得來源企業清算報告;或股權轉讓所得企業的批准證書、與股權轉讓相關的董事會決議。
 


 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