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已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人是否可以在中國內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A: 可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自然人可視為境外投資者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2. Q: 請問中國人是否可以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A: 不可以。根據中外合資企業法的規定,外國投資者只能與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投資設立中外合資企業。中方投資者不包括中國自然人。
3. Q: 請問中國人是否可以入股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
A: 《關於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審批、登記、外匯及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5條規定,暫不允許境內中國自然人以新設或收購方式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成立外商投資企業。因此,中國自然人既不能以新設企業方式與外方開展合資、合作,也不能以收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的方式進入已存續的外商投資企業。
4. Q: 請問外國投資者是否可以部分受讓內資公司原中國自然人股東的股權?
A: 根據《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被股權併購境內公司的中國自然人股東,經批准,可繼續作為變更后所設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投資者。即部分受讓原中國自然人股東股權需經審批機構審核批准。
5. Q: 請問內資企業自然人股東變更國籍是否會由內資企業變為外資企業?
A: 內資企業自然人股東變更國籍的,不改變該企業的企業性質。即企業仍為內資企業,不會變為外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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