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增值稅納稅申報中新增加的《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怎麼填寫?
A:一、在增值稅納稅申報其他資料中增加《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表式見附件1,以下簡稱明細表),由享受增值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填報。
二、僅享受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免征增值稅政策或未達起征點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需填報明細表,即小規模納稅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主表第9欄“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數”和第13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本期數”均無數據時,不需填報明細表。
2、 Q:此次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包含小規模納稅人嗎?
A:各地國稅機關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的推行工作中,對於不達增值稅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目前不得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範圍。
增值稅起征點以下的存量小規模納稅人,可暫繼續使用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3、 Q: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方法是什麼?
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資格實行登記制,登記事項由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4、 Q: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A:(一)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並提供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資訊一致的,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
(三)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資訊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5、 Q: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可以仍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嗎?
A: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且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