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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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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小型微利企業的問題

 
1.   Q: 請問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什麼所得稅優惠?
      A: 根據現行有效的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   Q: 請問小型微利企業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3.   Q: 請問小型微利企業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否需要審批?
      A: 根據最新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享受優惠政策時,可以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中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欄次履行備案手續,無需稅務機關事先審核批准。
 
4.   Q: 請問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稅優惠?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採取查賬征收還是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方式,凡符合小型微利企業規定條件的,均可按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5.   Q: 請問小型微利企業可享受什麼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
       A: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暫免征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增值稅;對營業稅納稅人中月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征收營業稅。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含本數,下同)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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