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境外再投資是否還需要向外管局辦理外匯備案?
A: 2015年發佈的《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境外再投資外匯備案。境內投資主體設立或控制的境外企業在境外再投資設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業無需辦理外匯備案手續。
2. Q: 請問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限制類領域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A: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外商投資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方可再投資限制類領域:
1) 註冊資本已繳清;
2) 開始盈利;
3) 依法經營,無違法經營記錄。
3. Q: 請問港澳服務提供者是否可以在廣東從事職業技能培訓業務?
A: 根據國務院的最新決定,在廣東省前海、南沙、橫琴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實施相關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試點獨資舉辦非學歷中等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招生範圍比照內地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執行。具體管理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
4. Q: 請問港澳服務提供者是否可以在廣東獨資設立娛樂場所?
A: 根據國務院的最新決定,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實施相關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允許其在廣東省新增的試點地區獨資設立娛樂場所;具體管理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
5. Q: 請問港澳服務提供者是否可以在廣東銷售遊戲遊藝設備?
A: 根據國務院的最新決定,在廣東省對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暫時調整實施相關准入特別管理措施,允許其從事《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定》規定的遊戲遊藝設備的銷售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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