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請問入駐深圳前海的企業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是否是500萬人民幣 ?
A: 根據深圳前海管理局的消息,為了吸引更多的港資企業入駐前海,自2014年6月1日起,已取消了港資企業500萬人民幣最低註冊資本的限制。
2. Q: 請問註冊在深圳前海的港資企業是否可申請貸款貼息或財政資助?
A: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形式在前海深港合作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申請并獲得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貸款貼息或財政資助。
3. Q: 請問在深圳前海工作的境外人才有何稅收優惠?
A: 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財政補貼暫行辦法》和《前海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認定暫行辦法》,在前海工作、符合前海優惠類產業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在前海繳納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已納稅額超過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的15%部分,由深圳市政府給予財政補貼。申請人取得的上述財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4. Q: 請問境外公司或個人是否可以在中國內地購買房產?
A: 根據中國內地相關法律規定,境外機構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義在內地購買房產。但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5. Q: 請問外資國際貨運代理公司設立分公司是否要申請批文?
A: 根據《外商投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管理辦法》,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申請設立分公司的,應向總公司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總公司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征得擬設立分公司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同意意見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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