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服務成本、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的利息淨額計入資產成本還是當期損益?
A:除非其他會計準則要求或允許職工福利成本計入資產成本,否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 Q:期末確認的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所產生的變動,是否可以轉入損益?
A: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所產生的變動,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並且在後續會計期間不允許轉回至損益,但企業可以在權益範圍內轉移這些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金額。
3、 Q: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含哪些?
A:(一)精算利得或損失,即由於精算假設和經驗調整導致之前所計量的設定受益計畫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二)計畫資產回報,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的利息淨額中的金額。
(三)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畫淨負債或淨資產的利息淨額中的金額。
4、 Q:什麼是設定受益計畫結算?
A:設定受益計畫結算,是指企業為了消除設定受益計畫所產生的部分或所有未來義務進行的交易,而不是根據計畫條款和所包含的精算假設向職工支付福利。
5、 Q:設定受益計畫的利得和損失怎麼計算?
A:企業應當在設定受益計畫結算時,確認一項結算利得或損失。
設定受益計畫結算利得或損失是下列兩項的差額:
(一) 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畫義務現值。
(二) 結算價格,包括轉移的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和企業直接發生的與結算相關的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