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 股東可否兼任公司董事?
A: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的人選由股東會決定。出任董事的人選即可以是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非股東,法律對此並沒有限制性的規定。
2. Q: 外籍人士能否擔任內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A: 法律對此並無限制性規定,外籍人士只要符合法定代表人或董事的任職條件即可以擔任內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
3. Q: 外資企業能否申請開展網上銷售商品的業務?
A: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外商投資互聯網、自動售貨機方式銷售專案審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字[2010]272號)規定,(一)申請設立專門從事網上銷售的外商投資企業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批准,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嚴格審批。商務機構尚未合併的省,省級外商主管部門應徵求同級內貿管理部門意見;(二)外商投資企業利用企業自身網路平臺為其他交易方提供網路服務的,應向工業和資訊化部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企業利用自身網路平臺直接從事商品銷售的,應向電信管理部門備案。
4. Q: 哺乳期女員工有什麼特殊待遇嗎?
A: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