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國家
稅務總局迅速行動,發佈了《一般反避稅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範和明確稅務機關採取一般反避稅措施的適用範圍、判斷標準、調整方法、工作程式、爭議處理等相關問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一般反避稅的適用範圍和判斷標準,也明確了“稅收利益”的含義、“避稅安排”的主要特徵等概念和問題,有助於稅務機關在實踐中更精准地掌握啟動一般反避稅的尺度。此外,《辦法》還制定了一套嚴謹的一般反避稅管理程式,貫穿立案、調查、結案三個階段,並對每個階段中不同層級稅務機關承擔的職能和許可權作出詳細且具有操作性的規定,旨在通過嚴謹的程式來保證一般反避稅措施能夠透明、公平和公正地執行。《辦法》也賦予被調查企業提出異議、申請救濟、協調解決爭議等權利,切實保護了納稅人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