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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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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股權轉讓收入的問題

1.        Q: 請問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分別是誰?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的規定,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股權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2.        Q: 請問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 = (股權轉讓收入 - 股權原值 - 合理費用)× 20%,合理費用是指股權轉讓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稅費。
 
3.        Q: 請問股權轉讓收入具體包括哪些項目?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股權轉讓收入包括轉讓方因股權轉讓而獲得的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根據《辦法》的規定,違約金、補償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項、資產、權益等,均應當併入股權轉讓收入,而納稅人按照合同約定,在滿足約定條件後取得的後續收入,也應當作為股權轉讓收入。
 
4.        Q: 請問什麼情況下稅務局會重新核定股權轉讓的收入?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1)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2)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3)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4)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5.        Q: 請問哪些情況下可以豁免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A: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豁免重新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1)能出具有效文件,證明被投資企業因國家政策調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低價轉讓股權;
(2)繼承或將股權轉讓給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關係證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對轉讓人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相關法律、政府文件或企業章程規定,並有相關資料充分證明轉讓價格合理且真實的本企業員工持有的不能對外轉讓股權的內部轉讓為可豁免核定的正當理由。
(4)股權轉讓雙方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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